所有的器械都适合家用吗?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一类是指常规管理,即不接触人体或只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如血压计、体温计等。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x光机等。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并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各种输液器、注射器、起搏器、呼吸机等。由上可以看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宜自行购买作为家用,因为这类医疗器械毕竟存在较大的潜在危险性,使用要求严格,需要高度谨慎的态度。除此之外,目前还有一些需要试用的医疗器械新产品,或是在研制阶段的产品或在实验室使用的医疗器械,会被暂时允许在指定医院“无证”状态下使用,这类医疗器械显然也不适宜一般消费者盲目购买使用。 江苏医疗器械注册哪家专业?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有源医疗器械中包含用户使用的App软件,若安卓版App完成注册,增加iOS版App时是否需要检验?是否需要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安卓与iOS属于互不兼容的操作系统平台,跨平台增加iOS版App需配合主机进行检验,并参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交iOS版App的软件研究资料。若软件功能不发生变化,那运行环境发生变化,可不提交临床评价资料;除此情形外,仍需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里提到的要求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蚌埠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杭州医疗器械注册哪家专业?
如何区分药品与含有药物成份的医疗器械?
(1)药械组合产品系指由药品与医疗器械共同组成,并作为一个单一实体生产的产品。(2)对于产品中由药品起主要作用、医疗器械起辅助药品作用,按药品管理。如艾塞那肽注射液(预填充注射笔)、藻酸盐敷料(含利多卡因)等(3)含药物成份的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起主要作用、药品起辅助作用的产品,按医疗器械管理。如含药支架、带***涂层的导管、含药避孕套、含药节育环等。
从临床的角度看,仪器设备类医疗器械可分为哪几类?
(1)大型设备类,如:CT、MRI、PET/CT、DSA。(2)检验分析设备类,如: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双筒生物显微镜、尿分析仪、酶标仪、洗板机、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3)诊断设备类,如:超声波诊断仪、各类X光机、心电图机。(4)重症急救设备类,如:呼吸机、麻醉机、监护仪。
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应如何参考YY/T0308《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中的剪切黏度、特性黏数、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有关要求?
行政相对人需对YY/T0308中的剪切黏度、特性黏数、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对申报产品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对申报产品不适用或可能无法在终产品中测定的指标要求,需在产品研究资料中提供未经交联处理的中间品相关性能的质控资料。
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若采用以改善光学成像为目的的非球面光学设计,需提交哪些技术资料?
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若采用以改善光学成像为目的的非球面光学设计,建议提交以下相关技术资料。(1)非球面的光学设计及工作原理。第二章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共性问题(2)实现非球面设计生产技术的完整描述。(3)经过验证的该非球面设计的检验方法及相应的检验结果。(4)若说明书中宣称产品的非球面设计可以改善光学成像效果,需提交可改善光学成像效果的研究资料,并明确相应性能指标及确定依据。 2021年4月领伯医汇与浙江省卫健委科教处达成战略合作。
医疗器械产品没有互联网连接,是否不适用于网络安全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是否适用于网络安全要求,需要考虑有源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共性问题品是否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以及是否可采用存储媒介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对于医疗器械产品而言,虽然没有互联网连接,但是具有数据交换接口或其他数据交换方式(例如USB、RS232、光盘等)的,也适用于网络安全要求。另外,有些医疗器械产品虽然没有任何网络连接和物理接口,但是在操作界面上可以实现数据交互功能,因此也属于可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情形,也需要考虑网络安全的要求。 领伯医汇坐落于中国杭州,是医疗器械专业服务第三方。金华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咨询
有源医疗器械注册案例:电子听诊器、脑电采集康复训练设备、 光散射乳腺诊断系统 、微量元素分析仪 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关于医疗器械的政策法规都有哪些?
9.《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已经2015年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0.《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2.《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4.《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6.《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生部研究制定并下发(卫规财发〔2011〕24号)。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着雄厚实力背景、信誉可靠、励精图治、展望未来、有梦想有目标,有组织有体系的公司,坚持于带领员工在未来的道路上大放光明,携手共画蓝图,在浙江省等地区的医药健康行业中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粉丝源,也收获了良好的用户口碑,为公司的发展奠定的良好的行业基础,也希望未来公司能成为*****,努力为行业领域的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相信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以及自强不息,斗志昂扬的的企业精神将**领伯医汇医疗科技供应和您一起携手步入辉煌,共创佳绩,一直以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员工精诚努力,协同奋取,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我们一直在路上!